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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

自中国市场改革开放以来,香港与内地法律界长期 保持密切联系,对发展商机发挥了相当作用。 香港与内地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 —《更紧密经贸关 系安排》(CEPA),为香港律师事务所进入内地市场 提供了更显着丶更占先机的优势。 多项市场开拓措施都以毗邻的广东省为试点;广东省 长期以来一直是内地经济改革的试验场。
例如,根据 CEPA:
  • 香港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可以合夥联营的形式成立
  • 内地律师事务所可聘请香港法律执业人员从事 某些法律工作
  • 香港法律执业人员如符合若干规定,可申请成为 内地执业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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